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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丑闻倒逼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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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 王振耀

  记者:如何评价2012年中国的公益事业?

  答:2012年是中国公益的体制建设之年。广东特别是深圳的立法引领了全国的社会体制改革。上海、广州、长沙等地方相关的慈善立法已经通过,这是第一个大的进展。

  记者:今年最有意义的公益事件是什么?意义何在?

  答:仍然是地方立法的进步,可以使地方的发展更为规范。特别是深圳的立法进步,使他们实际确立了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试验区地位,这是完全可以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媲美的。

  记者:对尚未出台的《慈善法》及正在修改中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你有什么建议?

  答:慈善界所反映的五大绳索:即基金会要有主管单位;行政成本限制10%;200万元注册起点;公益支出比例要求;捐赠股票计算税收,投资收入要缴税等,应该通过立法来解决。

  最关键的,我建议社会立法应该透明化,而不是由个别行政人员随意性支配着整个立法进程,对社会类的立法是相当不利的。

  记者:各地的政策探索中,你认为哪里最值得称道?
  答:四个地方最值得称道:一是广东,在社会管理方面与经济体制对接;二是宁夏,将社会企业发展引进到当地的发展之中;三是北京,建立首都慈善联合会,并且简化注册手续;四是上海,特别注重孵化民间组织。

  记者:如何评价微博?

  答:这是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工具性革命,会对组织方式、项目管理、公开透明特别是募捐方式都会产生重大的促进,平民慈善不再是一个梦。

  记者:过去十年你最关注的是什么?

  答:过去十年最重要的是政府管理与慈善事业发展之间的连接渠道打通了。

  记者:你如何看待负面事件导致募款下降?

  答:这是很正常的行业自我调节行为。大众有质疑,才会使慈善事业能够健康发展。我们应该鼓励质疑。但同时也要注意建立解决质疑的体制,如英国就建立有慈善委员会,协调有关政府部门来及时解决社会问题。美国的法律体系比较健全。2011年美国真正发生了类似郭美美的事件,还骗取了奥巴马总统诺贝尔和平奖的10万美元,但他们马上就通过法律来解决。在我国,则主要是群众舆论监督,很不规范。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徐永光

  记者:如何评价2012年中国的公益事业?

  答:2012年是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相对平稳的一年。2011年,围绕官办慈善公信力的系列事件,对现行慈善体制有所触动,但除了红十字会系统酝酿改革,还没有看到慈善体制改革的整体动静,亟待顶层设计。

  记者:今年最有意义的公益事件是什么?意义何在?

  答:9月,基金会中心网透明指数上线运行是推动基金会行业透明机制建立的重要创新,受到业内、媒体和政府的积极关注,一些地方民政部门主动邀请基金会中心网去给当地基金会上课,指导提升透明度。此项创新也得到国际公益圈的高度评价。

  记者:对尚未出台的《慈善法》及正在修改中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你有什么建议?

  答:对《慈善法》并不感兴趣,目前政府对慈善的性质还需要进一步理解清楚。基金会条例的修改修法者也不够专业。我比较关注的是政府主管部门对税法实施规定的错误的改正。

  记者:各地的政策探索中,你认为哪里最值得称道?

  答:温州的社会组织登记新规,有多项突破。
  记者:如何评价微博?

  答:参与公益人人可为,意义非凡。但需要基层公益组织——地方基金会、草根NGO的发展,否则,自发性参与公益活动的规范化和可持续都有问题。

  记者:过去十年你最关注的是什么?

  答:一则主流公益慈善体制的国进民退(从政府理念和资源流向看表现明显),一则民间自发的公益参与热情涌动,权利意识提升;因为体制原因,社会慈善文化缺乏正确导向,因此被陈光标这样的慈善“**”忽悠。

  记者:你如何看待负面事件导致募款下降?

  答:都是慈善体制惹的祸。慈善机构需要经历痛苦煎熬乃至破产,置之于死地而后生。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
  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 邓国胜

  记者:如何评价2012年中国的公益事业?

  答:2012年,中国的公益慈善界相对比较平淡,发展也比较平稳。总体感觉,2012年比2011年的情况基本持平或略有增长。
  记者:今年最有意义的公益事件是什么?意义何在?

  答:2012年,可圈可点的事情实在太少。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在政策环境方面,虽无大的突破,但民政部门还是出台了若干部门规章,如《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另外,2012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也可视为中央对扶持公益慈善事业的态度。还有就是民政部联合多个部委和深圳市政府在深圳举办的慈展会。

  记者:对尚未出台的《慈善法》及正在修改中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你有什么建议?

  答:对于《慈善法》,希望能够为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宽松的环境,更好保护捐赠人和公益慈善组织的权益,让更多的公益慈善组织能够更便捷募款;对于《基金会管理条例》,也同样希望能够降低基金会登记注册的门槛,给基金会更大的发展空间,但需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记者:各地的政策探索中,哪里最值得称道?

  答:广东的改革最值得称道。一是在公益慈善组织登记注册方面,降低了门槛;二是加大政府培育和扶持的力度;三是加快了部分公益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去行政化的步伐。

  记者:如何评价微博?
  答:微博对公益慈善组织而言是个新的技术,用得好,可以更便捷筹款,降低信息披露的成本,更贴近民众。所以,现代公益慈善组织应该更好学会应用这些新的信息技术,更善于应用这些技术。

  记者:过去十年你最关注的是什么?

  答:过去十年,中国公益最大的变化就是全社会对公益慈善的关注热情越来越高,而在十年前,我们刚刚开始从事公益慈善研究时,还是非常冷门的专业,而这十年,公众认知大幅度提升,政府高度重视,慈善组织发展非常快。我最关注的是公益慈善发展的政策环境、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公益慈善人才的培养和慈善文化的建设。

  记者:你如何看待负面事件导致募款下降?

  答:世界各国公益慈善界的丑闻都不少,关键是我们能够通过丑闻,完善法律法规,完善公益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使得公益慈善事业更上一个台阶。但遗憾的是,我们国家公益慈善领域的丑闻虽然时有发生,但真正由于丑闻的发生推动制度方面的大变化和公益慈善组织的大变革还非常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